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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自動清盤?了解有限公司清盤程序

Mandy NgMandy 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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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各種原因而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時,就需要面臨清盤的命運。而清盤即是將公司結束,變賣資產及償還債務的過程。閲讀本文,NOVA深入解析有限公司清盤程序,分析什麽是自動清盤,為你提供詳細參考。

什麼是清盤?清盤與破產的分別?

清盤及破產在法律上為兩個不同概念。清盤是指公司無法繼續營運時,變賣資產及償還債務的過程;清盤的目的是將公司資產變現,並按照法律規定的優先順序分配給債權人,最終解散公司清盤是專屬於有限公司的法律程序,因有限公司的資產是以公司名義所擁有,因此法律及償債責任為「有限」,並只限公司承擔,並不涉及個人層面。

而無限公司或合夥公司則因債務責任為「無限」,所以假如公司或個人無法償還債務,債權人能追討個人資產,因此最終手段為破產。

清盤程序兩大種類

清盤方式大致上可分為自動清盤及強制清盤,以下將詳細講述其分別:

(1) 自動清盤

自動清盤可由股東或債權人提出,從而分為股東自動清盤及債權人自動清盤自動清盤程序是由公司召開股東大會,通過特別決議,將公司清盤結業。而當清盤決議通過後,該公司則可向法庭申請清盤令;自動清盤一旦開始,公司將停止業務營運,任何股份轉讓及公司股東身份變動均為無效。

(2) 強制清盤

強制清盤是在公司無力償債或負債過多,而公司又拒絕進行自動清盤時,股東或債權人則可提出清盤呈請,法院便會判決公司強制清盤。當清盤令發出後,法庭會委派清盤人,整個清盤程序涉及多次董事、股東及債權人會議。

清盤詳細程序

(1) 向公司發出還債要求書

當相關公司未能按時償還債務時,債權人有權採取法律行動,以追討債款。通常債權人會向相關公司發出還債要求書,要求在21天內清還債務;若未能償還債務,則可要求該公司清盤

(2) 提交清盤呈請

公司拒絕或未能償還欠債,便可入稟法院,向法庭、破產管理署及有關公司提交清盤呈請。提交清盤呈請後,即代表公司清盤程序開始,期間公司所有產權處置將會失效,而且該公司銀行帳戶及其資產亦會被凍結。

(3) 法庭聆訊及頒佈清盤令

提交清盤呈請書後,提交人將會取得清盤呈請的聆訊日期,並需要向破產管理署及總執達主任提交呈請書副本,同時亦需將法庭蓋印副本交付註冊辦事處。而在聆訊過後,法庭便會頒佈清盤令,宣佈清盤程序開始。

(4) 委任清盤人、進行債權人會議

頒佈清盤令後,法庭會委任一名或多名清盤人,以主理並監察整個清盤過程。而清盤人會在清盤令日期起計三個月內,召開並主持第一次債權人及分擔人會議,讓合資格的債權人及股東決議清盤事宜。

(5) 變賣資產

清盤人會在債權人及股東議決後,向債權人分發資產。而在處理完一般開支(例如:律師費、訴訟費、法庭費用等)後,剩餘資產將按照優先順序,分配給優先債權人、一般無抵押債權人、無抵押債權利息,最後才發還給股東。

(6) 清盤人免職、解散公司

當有關調查已完成,以及末期攤還債款已發還,清盤人會被法院免除職務,之後清盤人將會向公司註冊處提交「免除清盤人職務證明書」。而在證明書提交日期起計兩年後,公司將會解散,正式完成清盤程序

清盤費用須知

以下為清盤所需費用參考:

  • 破產管理署按金:HK$12,150
  • 法庭費用:HK$1,045
  • 委任臨時清盤人:HK$3,500以上
  • 律師費(處理文件及訴訟):因應情況而定
  • 訟費(申請清盤失敗時由呈請人支付):因應情況而定

以上的政府及法院收取的行政費用為固定金額,至於其他費用則按照情況而定。因此清盤前建議先考慮清楚,避免需要繳還高額費用的風險。

清盤前的準備工作

在提交清盤呈請前,公司可嘗試與債權人協商,考慮撤回清盤呈請;或提出債務重組的安排,經律師及專業財務顧問協助進行,延遲進行清盤,讓所有相關人士相討及談判債務償還安排的細節,以達成可行的償債方案。

常見問題(FAQ)

自動清盤程序需時多久?

自動清盤的時間長短因情況而定,從數個月到數年不等,影響因素包括:公司的規模、資產複雜程度及債權人的數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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