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設立公司,除了需要完成商業登記註冊外,擬定清晰且完善的公司組織章程亦十分關鍵。香港公司章程内容涵蓋廣泛,亦涉及公司内部管理細節,有效規範決策流程。閲讀本文,NOVA將帶您深入了解香港公司組織章程內容及用途,助您的企業合規穩定地發展。
公司組織章程定義
公司章程,全稱為「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於2014年3月4日新公司條例推行前,公司章程英文為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簡稱M&A。新公司條例推行下,公司章程依照法例修改,簡化為Article of Association,簡稱AA。
公司章程的主要用途及必要性
根據現時公司條例,凡經公司註冊處登記的公司,都必須於申請時編制公司章程。公司組織章程依法制定內部守則,清晰界定了公司的股本結構、公司組織及股東大會流程、以及各項決議的通過方式等關鍵事項,確保公司內部運作合法穩定。公司章程對於公司日常運作及法律程序十分關鍵:
- 開設公司戶口: 銀行通過審查章程,了解公司權力分配和運作規範,確保開戶合法。
- 簽署租約/合約: 律師或地產代理依章程確認簽署權限和決議門檻,保障合約法律效力。
- 資產買賣: 律師需查閱章程,以確認公司具備持有資產的權限及流程合法性,確保交易有效。
- 股權變動: 章程規定轉股條件,需連同合約提交到稅務局打厘印,作為合法處理股權變動的依據。
- 公司審計/報稅: 向會計師提交最新章程,以進行審計;首次報稅時,需向稅務局提交最新章程。
公司章程的關鍵條款及附加內容
香港《公司條例》規定,公司章程必須包含以下核心條款,確保公司基本資訊和成員責任清晰明確:
- 公司名稱: 必須註明公司的中文和/或英文名稱。
- 成員法律責任: 根據有限或無限公司,述明公司成員的法律責任有限或無限。
- 有限責任的具體形式:
- 股份有限: 成員的法律責任僅以其未繳股款為限。
- 擔保有限: 成員承諾在公司清盤時,分擔不超過指定金額的款項以償還債務等。
- 股本及初始股份: 有股本的公司需說明股本總額和最初股東的持股情況。
- 公司宗旨: 特許有限公司必須列明公司宗旨;其他公司可自行選擇是否列明。
另外,常見的公司章程還會詳細規定:
- 董事的權力、責任、決策方式、委任與卸任。
- 董事的賠償與保險安排。
- 公司秘書的委任與免任。
- 股東大會的通知、人數要求、投票權等。
- 股份轉讓的規定。
- 股息分派的方式。
- 公司印章等其他行政安排。
常見問題(FAQ)
哪些類型的公司需要有公司章程?
根據現行公司條例的規定,所有經公司註冊處登記的有限公司,都需在申請註冊編制公司章程。


